总工会积极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第三批免征增值税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企业复工复产遭遇困难,为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职能作用,总工会迅速启动第三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本次将返还2019年6月-12月全市符合政策的1629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23.58万元。所需资金各有关县市区总工会已经准备到位,将通过转账方式返还到企业工会账户,企业工会未独立开户的,返还到企业账户,预计5月底结束。
去年以来,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和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省总工会《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分两批对2018年10月-2019年6月期间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823家小微企业,返还工会经费13.93万元,切实为小微企业降费减负。
各级工会采取下发通知、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对辖内企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在工会经费收缴过程中,基层税务征管部门也协助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为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市总工会参与市政府开展的“送政策上门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对政策标准、时限及实施程序以及责任科室进行详细解读和公开,让广大小微企业对工会经费返还政策知情了解,便于企业准确掌握政策信息,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市总工会加强返还工作指导,转发了省总工会《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关于做好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缴纳工会经费返还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加强返还政策宣传、定期报送返还情况以及返还后账务处理等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要求,确保返还政策精准有效得到落实。争取税务部门支持和配合,及时提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微企业基础数据。市县两级工会积极行动,对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微企业缴纳工会经费入库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对和确认,对年度缴纳工会经费100元以下的全额返还,对年度缴纳工会经费100元以上的,按其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月数按比例返还相应的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