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正式启用

5月26日、27日,“劳动人事争议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室”分别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正式启用。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贾平等参加揭牌仪式。

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贤臣(左)和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贾平(右)为“诉调对接室”揭牌

市总工会副主席朱建平(右)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丹春(左) 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


今年以来,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案源、有绩效“六有”标准,积极推进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实体化建设进程。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与本地处理劳动争议实力较强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分别签约,购买其法律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律师到工会法律援助站点值班、接听热线电话,为求助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为申请仲裁、诉讼的职工提供法律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直接越过“最后一公里”扎根职工求助一线。同时两家律师所共10名律师在“齐鲁工惠”APP注册,随时在线上为全市职工提供咨询答疑。

市总工会副主席朱建平(左)与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签约

市总工会副主席朱建平(左)与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签约


工会法律援助实体化机构建设运行以后,可以较好的满足广大职工的多元化需求,能够实现调解、仲裁、诉讼的有效对接,既遵循了人民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劳动仲裁“着力调解”的工作原则,又发挥了工会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会大大缩短劳动者维权周期,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为快捷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下一步,总工会将努力按照省总工会“打造山东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的要求,督导各县市区全面加快法律援助实体化机构建设进程并切实发挥好作用,将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打造成维护社会稳定的“阵地”、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利器”。